佛罗里达州支付稳定币监管框架将于2026年10月1日依据2026-176号法案生效,要求适用该法的发行人取得金融监管办公室(OFR)货币服务业务许可证;对于信托公司,除非适用豁免,否则须取得批准证书。该法将支付稳定币定义为旨在相对于某一参考资产维持稳定价值,并已用于或拟用于支付的数字资产。发行人必须维持可识别的储备,储备价值应等于流通中的代币价值;每月公布赎回政策和储备构成,并满足会计及高管认证要求。适用该法的发行人还必须每年向OFR证明其反洗钱和经济制裁合规计划符合要求。该框架为符合联邦资格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以及具备同等州级资质的部分州外实体提供豁免。当某发行人的合并累计发行总量达到100亿美元时,将面临转由联邦监管的要求,但须遵守该法有关联邦豁免或豁免授权的条款,以及有关继续发行的要求。CS/CS/HB 175在佛罗里达州众议院以102票赞成、2票反对通过,在参议院以37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佛罗里达州州长罗恩·德桑蒂斯于2026年6月26日签署该法案,该法案于6月29日登记为2026-176号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