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税局瞄准税收驱动的第351条ETF投资组合转换

  • 财政部和国税局区分了合法的ETF种子注入与税收驱动型投资组合转换。
  • 2026-62号通知和《2026-20号税收裁定》涉及根据第1001条认定应税交换的问题。
  • 据报道,采用第351条种子注入的ETF超过100只,其中包括EAGL、EQTY和DSPY。

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正在进一步区分合法的ETF种子注入与利用第351条推迟确认资本利得的税收驱动型投资组合转换。《2026-62号通知》和《2026-20号税收裁定》表示,某些将第351条出资与ETF创建和赎回机制相结合的交易,可能根据第1001条被视为应税交换。第351条通常允许投资者在符合相关限制的情况下,将升值证券出资给新成立的ETF,而无需立即确认其中包含的收益。该指引重点考察出资资产是否符合ETF的投资理念、基金是否有意持有这些资产,以及后续赎回是否从一开始就已规划。Dishmi Capital联合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Shang Chou表示,投资者应评估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应只关注其税收优惠。据报道,采用第351条种子注入的ETF超过100只,其中包括Eagle Capital Select Equity ETF(NYSE:EAGL)、Kovitz Core Equity ETF(NYSE:EQTY)和Tema S&P 500 Historical Weight ETF Strategy(NYSE:DS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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