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加密货币委员会(CCI)提出了一套将加密货币金库纳入美国证券法监管的框架,并认为仅凭基于区块链运营不应使其获得监管豁免。该机构于10月29日发布的238页报告,依据《1933年证券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1940年投资顾问法》审视金库结构。加密货币金库是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的区块链代码),接受代币存款,并通过借贷、融资和投资等策略进行配置以产生回报。其应用正从DeFi(去中心化金融)领域向外扩展,传统金融机构也在探索使用这类结构。标普全球称,存入金库的资产在2026年4月达到1,310亿美元。CCI与Bitwise、Galaxy Digital和Morpho的成员共同制定了这份提案,采用双向控制框架,评估运营方权限和投资者控制权。该框架考察运营方的四项因素——授权范围、执行、治理和处置——以及存款人的六项条件:可理解性、可验证性、可观察性、可预测性、通知和可操作性。采用不可篡改代码、运营透明、人工裁量有限且支持无需许可提款的金库,与运营方保留重大投资控制权的结构相比,将接受不同的监管评估。该提案借鉴了拟议《CLARITY法案》第10301条,并呼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采用类似于其对ETF处理方式的方法:先依据《投资公司法》第6(c)条对个别项目给予豁免,再制定更广泛的标准化规则。Bitwise首席执行官亨特·霍斯利表示,金库将改变资本市场,公司很高兴参与其中。该提案也呼应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赫斯特·皮尔斯7月22日发表的《倒立与夏季金库》声明;该声明警告不要将所有加密货币金库一视同仁。CCI发表这一立场之际,包括Hyperliquid、Aave和Polygon在内的Web3协议正因偏重内部金库、回购和国库资产积累,而不是直接向代币持有者分配价值,被批评为背离开放性、无需许可和去中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