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和韩国交易所宣布修订公司治理报告指引,要求所有826家KOSPI上市公司更详细地披露董事会变动、重大交易和股东权利。相关变化适用于明年提交的报告,旨在遏制资产规模至少达到2万亿韩元(14.9亿美元)的上市公司规避强制累积投票制度的做法,同时扩大对供股、子公司分拆上市、双重上市和库存股的披露要求。公司必须解释董事会规模或董事任期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对累积投票产生的影响、股东参与及其保护措施、向第三方配售、发行规模和折价率、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控股股东是否将参与认购。公司还必须在年度股东大会至少六周前披露股息计划和金额,为股东提交提案和评估分红提供更多时间。这些指引出台之际,治理报告要求已于今年扩大至所有KOSPI上市公司,旨在加强监管,相关框架涵盖10项核心原则和28项详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