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与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的法律诉讼中裁定Finder.com胜诉

法院的裁决确认Finder Earn不被归类为金融产品,推动了澳大利亚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

摘要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Finder.com的产品Finder Earn不是金融工具,驳回了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上诉。此裁决结束了长达近三年的法律纠纷,确认其符合金融法律。Finder Earn在2022年2月至11月期间运营,允许用户将澳元转换为稳定币以获得4%至6%的收益。裁决后,Finder向客户返还了超过50万TrueAUD(约33.6万美元),凸显了合规获取创新投资机会的重要性。

术语与概念
  • Finder Earn: Finder.com提供的一种收益产品,允许用户将澳元转换为稳定币。
  •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ASIC):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负责在澳大利亚执行金融法律的监管机构。
  • stablecoins: 稳定币,一种设计用于保持相对于法定货币稳定价值的加密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