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判决两人数字藏品集资诈骗罪成立

据法院认定,王某和刘某操纵NFT销售,以虚假升值宣传和非法保本承诺误导买家,被判处多年有期徒刑。

NFT

摘要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对王某和刘某因AI生成数字藏品平台集资诈骗案的定罪判决。二人发行7,888至16,888个NFT,定价9.9至69.9元,通过自买自卖操纵价格,拒绝退款请求,并以虚假升值宣传配合"半价"保本承诺进行推广。法院认定该平台缺乏相关牌照,NFT缺乏文化艺术基础且定价虚高,其上链服务无可比市场价值,构成通过诈骗手段进行非法公开集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

术语与概念
  • 数字藏品: 独特的数字资产,通常在区块链上表示,可包括具有可验证所有权的图像、艺术品或媒体内容。
  • NFT: 非同质化代币,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类型,代表对内容或收藏品的独特所有权。
  • 集资诈骗: 通过欺骗性或虚假声明从投资者处获取资金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