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同安区检察院通报,该员工挪用资金投资加密货币,最终全部亏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3d ago
厦门同安区检察院通报,福建某公司员工自2024年起侵吞客户支付款项,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金额超过¥1.53百万。该资金被用于投资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最终全部亏损。2025年,该人员主动向警方投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另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