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院裁定比特币为货币而非资产,或将触发6.4亿美元退税

法官在刑事案件中的裁决挑战澳大利亚税务局长期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资本利得税资产的立场,可能彻底改变澳大利亚加密货币征税方式

摘要

澳大利亚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院裁决可能导致约6.4亿美元的比特币交易资本利得税退税。法官Michael O'Connell裁定加密货币应被视为货币而非应税资产,这与澳大利亚税务局自2014年以来的立场相悖。这一判决源于一起涉及81.6个比特币盗窃案,可能为比特币交易建立脱离澳大利亚现行税收框架的先例,潜在使其免除资本利得税制度。

术语与概念
  • 资本利得税(CGT): 对资产销售或处置所得利润征收的税款,在澳大利亚传统上适用于加密货币交易。
  • 比特币(BTC): 一种去中心化数字货币,根据此项裁决,在澳大利亚应被视为一种货币形式而非应税资产。